| 乌拉圭众议院批准政府税收改革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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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6-11-02 02:48 文章来源:乌拉圭《最新消息》报 |
| 文章类型:编译 内容分类:新闻 |
乌拉圭《最新消息》报2006年11月2日消息报导,经过一天半的激烈辩论后,乌拉圭众议院于10月31日下午以多数票通过了政府的税收改革方案。执政党议员全票赞成通过,反对党投了否决票。
乌拉圭新政府出台的税收改革法宗旨是“收入多的,多交税;收入低的,少交税”。反对党认为该法是要“灭绝中产阶级”,因此投了反对票。
执政党则指出,新的税收法记载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后没,将促进生产性投资和就业,因而将为经济的增长创造条件。
上述法案已经交予参议院审批。鉴于左派占多数席位,估计通过应该不成问题。
新税收法主要内容是:取消14种小税种,包括人员报酬税、社会保险金融贡献税、银行现金税和卫生服务特别税;增加经济活动利润税,税率25%。重新分配利润或不将利润用于再投资的企业,则交纳30.25%利润税; 对那些将资金用于研究和创新的企业,予以免税待遇; 增加个人所得税,; 工人和退休人员月收入低于7410比索的,免于纳税, 月收入在7411比索到14820比索的,纳税10%, 以后以收入的递增,税率随之提高, 直至月收入超过10,900比索的,纳税25%;比索存款利息税为3%,美元存款利息税为12%;基本增值税从23%降至22%,在水手允许情况下,可以降到20%,最低增值税率(旅游收入)从14%降至1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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